相信很多人都有打过黑车的经历,但是坐黑车出了事,可就后悔莫及了。2017年1月10日,在山东夏津冒充“黑出租”司机的刘明光被该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受害人小琴在公交车站,从中午12点等到下午2点也没等到,当时恰巧刘明光驾驶私家轿车路过,看着小琴长的挺漂亮,便冒充黑出租司机将她骗上车。
“他停车问我去哪,我以为是黑出租就问他多钱,他说和公交车一个价。上车后我闻到车里有很重的酒味,他说喝了一点点不碍事,我也没多想……”想起那天的事,小琴觉得像一场醒不过来的噩梦。
上车后,刘明光与小琴搭讪,行驶了几条大街之后,却驶离了本该行驶的方向。以为司机认错了路,小琴急忙提醒,但刘明光却以喝酒害怕查车之名,继续在小路上绕来绕去。刘明光转了十多条小路以后越走越偏,坐在后面的小琴看着周边都是果林,感到了一丝不安,但是性格内向的她也不敢吭声,一直唯唯诺诺,使得刘明光更加得寸进尺。最终,他将小琴拉到小树林中。
车开到树林,小琴发现情况不对,连忙拉车门,却发现车门被锁住。这时刘明光从驾驶座跨到后面,对小琴进行威胁恐吓,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那女的一直在后面吵着下车,我吓唬她再吵就掐死她,之后她再没吱声。当时车要掉头,车速很慢,那个女的突然把后座打开车门跳下了下去。”刘明光看着小琴跑进了一户人家,就匆忙开着车离去,由于害怕小琴报警,刘明光在外待到深夜才回家。
2016年12月27日,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明光被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明光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通过对诸多涉及黑车案件的办理,夏津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过分析,发现黑车泛滥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受“青睐”,尤其在遇到上下班高峰期或者急事外出,正规的出租车难以满足大家出行。二是人们对黑车危险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三是打击力度有限。
年关将至,夏津县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女性,出门时最好结伴而行;独自在外,一定要保持警觉性,和陌生人交谈时不要透露过多个人信息;坐车之前最好看清车牌号,不要贪图一时之利乘坐黑出租,打车要选择正规出租车公司的的车辆,这样既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黑出租的生存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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