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未及登台,故事便已散场”
其后的若干铺叙也不过是借尸还魂、按部就班地沿着他的人生走了一圈:20来岁开始教书,10年后升为助教,其后30余年碌碌无为,学术上再无建树。同时,斯通纳的私生活也是一团乱麻。蜜月还没过完,婚姻就成了无用的摆设。而他自己呢?不管如何挣扎,到死也未能逃离被他称为“监狱”的家。
何以如此?且看威廉斯的说法。小说第二章,他借斯通纳的毒舌同窗戴夫•马斯特思之口道出了学院生活的真相:
“大学不是庸人的避难所,也不是书痴的乐园。”
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险恶丛林,奉行独有的游戏规则。梦想家、理想主义者难以在此生存发展,“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了逃开学院体制的荒诞,年轻的马斯特思义无反顾地参军入伍,以死亡对抗见惯不经的虚无。那么斯通纳呢?不得不承认,马斯特思说对了。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梦想家。这个“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独孤求败似的平民英雄(他只身挑战风车,甚至没有随从桑乔作陪),到死都没有忘记朋友的那番话,并用一生去验证、去颠覆。
若是将《斯通纳》看作美国梦的成功典范,或者说是梦想家的彻底殒灭,则不免大错特错。至少威廉斯从来不曾幻灭,也无意以一地鸡毛的家庭故事去烘托一出回光返照的时代悲歌。他很清楚通往毁灭的路有千条万条,到达救赎的路却只有一条,那即是爱。具体到《斯通纳》,它昭示着一颗单纯的心是怎样隐忍不语地走完他的一生,同时又暗指他对梦想的坚持。
面对现实生活,斯通纳是懦弱的。在他人生的每一个节点都隐含着推倒重来的可能,比如放弃味同嚼蜡的婚姻、和情人远走高飞,或者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与独断专行的学院体制彻底决裂,但他终于还是挥了挥手,轻轻放开,退而求其次地遁入身后那个“荒凉、狭小而柔静”的“静谧之地”。可即便如此,他仍是勇敢的。他的隐忍、不作为未必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反倒是以退为进的策略。他太清楚与其把自我托付给“毫无理性和黑暗的力量”,不如漠然处之。因而,无论是众口烁金的同事,还是小丑一样跳来跳去的系主任劳曼克思,抑或虚荣做作、神经质的妻子伊迪丝,都不能抹杀他存在的价值。
正如威廉斯所说,比之世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文学作品永远是真实可触的。“在那个永恒的神秘面前,我们中最强有力的人都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低能儿,都不过是叮当作响的钹子和声音浑厚的铜管。”换言之,
“文学才是对抗世俗的有力武器”
斯通纳深知自己无权去毁灭他用生命去建构的“艺术的尊严”,于是以毕生之力去呵护,“像杯子般圈住手,保护着自己最后一根可怜的火柴发出的昏暗的光”。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拒绝放水做假让劳曼克思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为的只是不让神圣的文学蒙受庸人之害。
虽然明知斯通纳的诸般努力都是于事无补的挣扎,也知道在外界的围追堵截之下,理想主义者将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威廉斯也不愿轻易炮制一颗滥情的糖丸。很多时候,他更像是冷眼看世界的旁观者,将“激情掩藏在某种冷静和智性的明晰之后”,只留下满纸隐忍,越是满腹悲悯,越是审慎克制、含而不露。读《斯通纳》,某种程度上也是在读威廉斯自己:
斯通纳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未尝不是威廉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斯通纳的忧郁、失望和愤怒,
则更像是威廉斯的忧郁、失望和愤怒。
《斯通纳》出版于1965年,正值民权运动、反战、嬉皮士的激情年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视而不见,选择逆潮流而动。威廉斯是个例外。当整个世界高举反战大旗之时,他仍然孜孜矻矻地在19世纪文学传统中挖掘,浑然不知当时文学圈皆以颠覆写作传统、大玩文本游戏为美。果然没过多久,他和他的斯通纳就成了落伍的象征,被轻轻易易地翻了过去。
可以肯定的是,威廉斯没有遗憾。假设上天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想他还是会选择斯通纳。小说结尾,弥留之际的斯通纳再一次表露心迹,“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毋庸置疑,这是威廉斯的自白。他坚信真理永远是真理,经典永远是经典。时间不会磨灭它最初的光彩,却给予其新生。回过头来再看《斯通纳》,威廉斯自然是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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