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不仅私配钥匙,还趁家中没人,将家里价值5000多元的4扇门全部搬走。”昨日,市民曹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说。
去年9月初,曹先生和朋友介绍来的装修工王师傅签了装修合同。“2016年12月13日,已延期一个多月,王师傅不做了,把钥匙还给我。”昨日,曹先生说,“因着急搬家,我重请人刷墙,并完成了剩下的装修。”
1月6日,曹先生说看到了王师傅在5日晚给他发的信息,“门款没清,门先卸走了”。曹先生随即赶至新房,房内1扇厨房门和3扇卧室门被卸掉。通过小区物业监控,他确定是王师傅以送货为由进入他家的。
昨日,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装修工王师傅,他承认私配钥匙并卸走4扇门,并称实属无奈。王师傅说:“曹先生一直不按时支付装修金,双方约定铺砖后,交第二笔3万1千元装修金,但曹先生却推说手头紧,要分多次打款,并要求我开始下一阶段的装修。装柜子时,曹先生有1万1千元没付,我多次要求才付了5000元。柜子装完后,他又说柜门翘等。最终,曹先生另请人装修。我只能卸门抵装修款。”对此,曹先生说是因王师傅装修质量差。
曹先生认为王师傅私配钥匙擅自卸门,已构成盗窃行为,并向警方报了警。据了解,辖区派出所正调查此事。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吴江涛律师认为,王师傅的行为有失妥当。“首先,他未经他人允许,擅自进入他人房间;其次,他已将房门交付业主,门已是业主的财产,未经业主同意,他人不得破坏或者拆卸;另外,双方目前对装修金产生纠纷,建议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吴江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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