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东莞中院依法对数名罪犯执行死刑。其中,一名罪犯卢德坤,因凭个人主观臆测,认为系医生诊治加重其病情,在医院公然持刀乱砍两名医生,致一死一重伤。
2011年1月份,卢德坤(34岁,陕西汉阴人)因面肌痉挛先后三次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就诊。该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刘志霖为卢德坤诊断开药。卢德坤服药后自认为病情恶化,又到北京等地的多家医院就诊。卢德坤主观认为系刘志霖的诊治错误导致自己花费数万元,且妻子为此与其离婚,遂决定报复刘志霖。
2011年8月16日下午,卢德坤携带菜刀来到长安医院,趁刘志霖在诊室为他人看病不备之机,拿出菜刀向刘志霖的头部、颈部、躯干、四肢等部位猛砍,致刘志霖受伤倒地。
在旁边诊室的医生伊峰辉闻声过来查看,也被卢德坤持菜刀追砍。后卢德坤被闻讯赶到的医院保安人员控制。刘志霖经抢救无效死忘,伊峰辉所受损伤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
经审理,东莞中院认为,被告人卢德坤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东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卢德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在昨日被执行死刑的另两名罪犯,叶俊成、林光亮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东莞中院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叶俊成、林光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返回中老年之家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