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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一男子用女儿名义拿假证抵押诈骗被抓

2017-02-13 | 新文化报 字+

  28岁的马某怎么都没有想到,亲生父亲会这样坑了她。近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刑警一中队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波及其女儿马某。马某波到案后承认,他办理了假房产证,然后以女儿的名义贷款后无力偿还。
 
  去年12月初,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接到一起报警。40余岁的男子杨某报案称,他被原来楼下开超市的“大哥”马某波骗了。
 
  杨某在吉林市的八一大厦经营生意,平时总在楼下的超市买烟买水,时间长了和超市老板马某波就熟识了。2015年的一天,马某波称旁边的另外一个超市要出兑,他想盘下来却没有钱,想跟杨某借10万元钱。
 
  “他说不白借,给利息,可以比小额贷款公司高些。”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刑警一中队侦查员崔桂全介绍,两人商定好利息后,杨某还是觉得不放心,迟迟没有放款。
 
  杨某提出,需要有相关物品做抵押才敢放款,马某波想了半天,称会想办法。最终,在2015年11月24日,马某波带着女儿马某出现了,用马某的名义和“房产证”贷款。
 
  “其实,杨某当时也发现马某的神态不太对,但是没多问。”崔桂全介绍,直到最后杨某才知道,马某当时也感觉奇怪,因为她和父亲名下都没有房子,哪里来的房产证啊!她问过父亲,可是马某波说让她不要担心,不用管了。她觉得父亲不会骗她,就没多问。
 

 
  贷款放下来后,马某波的确盘下了隔壁的出兑超市。但是,不久超市就易主了,杨某产生了怀疑。更让他不安的是,马某波本来每月固定还利息,后来不但不还了,还联系不上了。
 
  杨某带着抵押的“房产证”,根据地址找了过去。可是,房内住户说他多年前从马某波父亲手中购买了此房,房产证还在家中。杨某不信,与该住户出示的房产证做了认真比对,很快发现自己手中的房产证不是“李逵”,而是“李鬼”,原来是假的。
 
  2016年年底,杨某等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报了警。民警经过蹲守,在马某波新租住的小区内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马某波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承认抵押的房产证是他找人做的假证,贷款来的钱兑下了超市后,因为女朋友不辞而别,他到处找她,无心经营,加上其他方面出现亏空,就将超市抵账了。
 
  “他也挺后悔,到案后痛哭流涕的,说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坑了女儿。”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刑警一中队中队长裴伟介绍,马某波今年55岁,早年婚姻破裂,和女儿马某自小分离,直到2015年夏天才相认。其间,马某波也没有拿过抚养费。
 
  “马某才28岁,挺可怜的。一提起这事就沉默不语,以泪洗面。”崔桂全介绍。
 
  目前,马某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马某波已于去年年底被刑拘,今年1月24日被批准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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