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晨,西安市雁引路与环山路交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一辆面包车撞伤,导致盆骨两处骨折。面包车司机称,事发前一辆停在路中间的轿车突然打开远光灯,导致他短暂失明才发生了交通事故。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肇事司机:
开远光车辆停在路中间
昨日早上,贾先生开车到长安区办事,行驶至雁引路与环山路交口附近时,不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贾先生称,事发早上7时许,当时他由北向南行驶,对面一辆车突然打开远光灯,强光让他产生短暂的失明,他急忙踩刹车,可这时车已撞上人了。贾先生立即拨打120并报警。
根据贾先生拍摄的现场照片看,他所驾驶的面包车前风挡玻璃约一半碎裂,撞击点在玻璃的左下角。左前方大灯位置也有撞击的凹痕。
贾先生说,当时天还没亮,他没注意到那辆突然开远光灯的车。事后,他发现那是辆白色海马牌轿车,当时就停在路中间。附近有六七名男子,现场还有扫帚,他还以为是环卫工人,但那几人都没穿环卫工的服装。
贾先生提供的海马轿车照片中,有两张天黑时的照片显示该车好像开着远光灯,可以看出该车停在路中间的实黄线旁边。
视频证据:
对方未否认开了远光灯
贾先生与当时在场的人进行过沟通,并用手机拍下部分沟通的内容。视频中,贾先生表示,因对方开了远光灯,导致他看不到才发生了事故。一男子回话:“人家车在黄线这边,你的车在黄线那边,又没在你正对面开远光,跟你有啥关系。”之后,在场的几人和那辆海马轿车均离开了现场。
约20分钟后,又来了几人,自称和伤者是同村的,与他一起将伤者送到西安航天总医院。交警到现场后,将贾先生的面包车暂扣。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航天总医院见到伤者冯师傅,经初步检查,他盆骨两处骨折。一名自称伤者同村村民的男子称,伤者是长安区杨庄街道小寨村人,当时准备出门办事。至于贾先生所说的事发时有车开远光灯的情况,他不太清楚。其他几位村民也都表示,不清楚事发之前的情况。
贾先生曾向一村民提出让开远光灯的那辆海马轿车来一起处理事故,但该村民称他不认识那辆车。贾先生表示,他认为那辆海马轿车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会将该车的车牌号及相关视频证据交给交警部门。
律师:
面包车司机需提供有力证据
陕西保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伟称,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不过相关法规、条例对车辆开远光灯有明确规定,这说明交警部门承认开远光灯会给对面车辆产生影响,如果是因对面车辆开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那开远光灯的车辆肯定要承担责任,并且肇事司机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事故与对面车辆开远光灯有关。
交警部门表示,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夜间会车规则,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使用近光灯。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使用远光灯,依法最高处200元罚款、驾照记1分,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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