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吴某与前妻离婚22年却一直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在妻子的现任男友金先生醉酒持刀上门殴打吴某前妻的过程中,吴某持刀刺向金先生胸口并导致其死亡,昨天上午,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接受审理。吴某辩护律师认为,应该将吴某的行为定为防卫过当。
发生争吵刀刺对方胸部
今年50岁的吴某,案发前是东莞市东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据公诉方指控,吴某与妻子冯女士因工作问题于1994年协议离婚后仍共同生活。2015年下半年,冯某与51岁的被害人金先生发展为情人关系,后因冯女士提出结束交往,金先生多次与吴女士以及吴某发生争吵。
今年4月17日下午5点,金先生前往本市门头沟吴某与冯女士的居住地,要求带走冯女士,并在楼道内殴打冯女士。吴某为此与金先生发生争吵,并持家中水果刀刺扎金先生胸部,伤及右肺,导致金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对其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吴某刑事责任。
被告人希望“公平判决”
“他上门威胁,我还能怎么办?”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表示认可,称自己很后悔没有处理好这件事,同时希望法庭能对他公平判决。
其辩护律师介绍,吴某与前妻冯女士曾是一家国企的同事,在1991年结婚并有一女儿,1994年吴某想辞职,为避免影响妻子工作两人“假离婚”,之后双方一直生活在一起,共同抚养女儿。
据吴某称,前妻在去年与金先生交往,并在今年春节前离家与金先生共同生活。“结果(前妻)被打伤,还患上抑郁症”,吴某在法庭上哽咽说,对方还不断对他和家人进行骚扰。
公诉人出具证据显示,金先生曾多次打电话骚扰吴某及冯女士,并扬言对吴某女儿进行威胁。在此期间,冯女士多次表示要与金先生分手,但却始终被金先生纠缠。
吴某回忆,4月17日事发当天,金先生到吴某家砸门骂人,前妻把金先生拉到了外面,他报警后在阳台上等候民警时,听见屋外越来越大的厮打声音,走出房门看到金先生拿着刀子,于是回屋取了水果刀再次走出房门,此时冯女士已经躺在地上不动了,“他拿着刀往我身上扑过来,我也没有地方躲了,就拿刀扎过去了……”
之后虽然吴某报了警,但金先生还是未能被抢救过来。事后经血液鉴定,金先生在事发时处于醉酒状态。
此案未当庭判决。
追访
被害人女儿请求轻判
金先生的妻子与他的两个女儿都作为民事赔偿的原告人出庭,据了解,三人向吴某提出20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金先生的妻子是其第三任伴侣,金先生的两个女儿则是其前妻所生。
法庭上,金先生妻子的代理人表示,金先生的死亡是吴某造成的,目前要求的赔偿金额合理合法。而金先生的两个女儿则请求法院从轻对吴某进行处罚。
据金先生的两个女儿说,父亲没有固定工作,社会关系很复杂,并且经常醉酒后闹事打人,作为女儿已经多年不与父亲有过多的来往。
焦点
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
控辩双方法庭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吴某的行为是否带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公诉人认为,吴某持刀扎伤被害人身体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主观上吴某放任自己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不具有防卫的性质,由于吴某案发后自首,且金先生在案件中存在过错,公诉人建议合议庭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吴某,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辩护人则表示,吴某持刀的目的是为了自卫,在当时的情况下,很难把握怎样将防卫的行为控制在合理的行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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