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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鳇鱼”当事人:找店家理论还挨了打

来源:华西都市报|2016-02-15|


  相信大家对去年四川游客青岛遭遇38元一只的“天价虾”还记忆犹新。这不,刚刚过去的新春佳节里,又有游客称遭遇了。
 

  近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发微博称,春节和家人在哈尔滨过年,大年初二晚上被导游带到一家名为北岸野生渔村的餐厅,共点了三种鱼,一顿饭下来竟花了一万多元。不仅如此,陈先生还称被店家威胁。
 

  事情经过究竟是怎么样的?记者与当事人陈先生取得联系。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发生后,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朱先生表示,“我们从松北区公安局那里得知了陈先生的遭遇。14日早上,我们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成立调查组去事发饭店调查取证了。”
 

  目前,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介入调查。另据报道,该报从松北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了解到,松北区区委宣传部将于2月15日就此事的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公告。
 

  微博曝料/
 

  一份铁锅鱼被要价5000多元
 

  这两天,常州游客陈先生的一个投诉微博引发了不少网友关注。微博发布于2月11日,在微博中,陈先生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陈先生自称,今年春节在哈尔滨过年被宰1万多元,“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千万当心。”微博中,陈先生叙说了事情的经过。陈先生说,2月9日晚,他们一行被导游带去哈尔滨一个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地方吃饭,被宰1万多。2桌,贵不说了,他们乱写鱼的斤两,明明10斤4两,结账14斤。与店方理论,结果店方冲出一大帮人“打我们”。以下照片为证,希望大家帮我转发下,以免去东北的朋友们上当。更希望大家帮我转发,讨回公道。”
 

  陈先生的微博照片里,有一张是结账小票。小票显示结账时间是2月9日晚9点13分。结账显示应付金额是10302元,一共11个菜,一个果盘,3个酒水饮料,一个锅底。小票上,花卷2份32元,青拼3份84元,茶树菇2份64元等等,这些看上去似乎都很正常。
 

  让人惊讶的是三份铁锅炖。一份名为“雅罗铁锅炖”,单价是298元,数量是5.58斤,价格是1662.84元。“赶条鱼中段铁锅炖”,单价同样是298元,数量7.65斤,价格是2279.7元。最贵的还数“鳇鱼中段铁锅”,单价高达398元,数量是14.4斤,价格高达5731.2元。
 

  当事人说/
 

  问题出在那个鳇鱼的斤两上
 

  2月13日晚间,记者与陈先生取得联系,他尚在东北。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另外四家人一共20人通过旅行社组团到东北玩。到了哈尔滨游玩后,2月9日晚,他们去导游推荐的饭店,即他在微博中投诉的北岸野生渔村吃饭。
 

  陈先生说,他们一行20来个人,里面小孩有6个,还有6个年纪大的老人,开了两桌。对于鱼的价格,陈先生表示,他们是认可的,“点菜的时候,他们把价格跟我们说了,我们没有意见。”
 

  陈先生说,问题出在那个鳇鱼的斤两上。“我们当时有两个人看到的,鳇鱼称下来是10斤4两,结账下来却要14.4斤。相差1500多块。”
 

  陈先生说,让人气愤的事情在后面。结账的时候,他们和店方理论,说斤两不对的时候,对方竟一下子冲出来几十个人,“厨房里烧饭的都冲出来了。”
 

  “我们一起吃饭里,有位年纪大的(老人),看不过去,就上前说了两句,没想就被他们按倒在地上。”陈先生说,对方不仅态度嚣张蛮横,还动手打人,“包括我自己在内,也被他们按倒在地打。”
 

  陈先生说,微博中有一张照片头顶部有红点的,就是他被打伤的地方。“好在大家只受了点皮外伤。”陈先生说,后来报了警。
 

  警方到场后,陈先生表示,警方告诉他们双方都去派出所处理。“我们是外地来旅游的,谁也不想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勉强答应调解结果,饭店方面同意给账单打7折。”陈先生还表示,他会向哈尔滨当地相关部门投诉此事,同时,在微博上发这个帖子,也是为了提醒其他游客。
 

  饭店回应/
 

  当事饭店:早已告知价格斤两
 


 

  2月14日中午,陈先生删除了自己先前发的微博,随后他又发微博表示,“发帖目的是想告诉大家,以后出游千万要小心,以免受损失。”他还希望“不良商家也改变下经营方式”。
 

  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当事饭馆并不认同。据报道,当事饭店的赵经理介绍,9日19时左右,有20名外地人进饭店就餐,当时顾客点了三种鱼,服务员告诉了斤数、还有价格。结账的时候,一名顾客就已经喝多了,说鱼没有14斤4两,为此双方发生了不愉快。
 

  赵经理介绍,这名顾客在网上晒出的账单是10302元,打折的部分没有发出来,打完折后,实际收款7200元。饭店有监控,从监控上可以看出最后的付款金额。
 

  针对结账单上的花卷数量2、价格32元,一些网友进行了吐槽。赵经理解释,数量2不是2个的意思,是2盘一盘里有6个大花卷。对于工作人员是否打人?赵经理解释说,当时一名女顾客揪着服务员的脖领说点菜点的不对,至于打没打人,当时她也不清楚,因为当时双方都乱成了一团。最后,饭店也报了警。
 

  另据报道,饭钱是由陈先生微信转账到导游手机中,再付给饭店的。记者从女导游在与陈先生的聊天记录中看到,她承认饭店存在宰客行为,一直对自己没有保护好团员一事道歉,表示自己是一个“不称职”的导游。据了解,陈先生是通过常州当地的一家旅行社报的团,目前正在和旅行社交涉中。
 

  当地声音/
 

  明码标价,管不了炒高价格
 

  据人民日报微博报道,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月14日表示,已查实餐厅系明码标价,但无法管理餐厅是否“故意提价”,尚未联系上消费者以证实被骗斤两,目前已对餐厅的秤是否有动手脚进行调查,结果尚未出。
 

  “我们当地老百姓平时吃的鳇鱼,也就几十块(一斤)。他们吃的是不是鳇鱼,或者是普通鳇鱼还是极品鳇鱼也没办法确定,要请专家鉴定。”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平台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该局一位张姓人士介绍,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从网上看到了陈先生投诉一事。目前,市场监管局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也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据报道,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法管理店家是否故意将价格炒高,“即便是几十块钱的鱼被炒到了几百块,只要明码标价,我们也管不了。我们能管的只能是按照法律要求店里明码标价,消费者看到价格接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办法。”
 

  “14日已到店里确认,是明码标价。”上述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将店里的秤送去检查,是否被动手脚目前尚不清楚。
 

  网友恶评/
 

  食客纷纷反映相似被宰经历
 

  涉事的北岸渔村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位于一个叫新新怡园的住宅小区的门市房中。据报道,几位哈尔滨当地人表示,这家名为“北岸野生渔村”的餐厅位于哈尔滨著名旅游景区冰雪大世界的附近,而此处所在的松北区被称为“旅游区”,主要是在冬季接待赏玩冰雪的外地游客,因此物价相比其他区高出很多。“我们很少去江北(松北)吃饭,因为太贵了,不划算。”哈尔滨当地人李女士说。
 

  至于398元一斤的鳇鱼,当地人表示,鳇鱼又名鲟鳇鱼,主要产于黑龙江水域,野生的鲟鳇鱼为濒危物种。真正的鳇鱼非常少,价钱也非常贵,根本不可能吃到,吃到的也大多不是真正的鳇鱼。
 

  此外,记者在多个点评网站上看到,给事发餐厅“北岸野生渔村”打出极低评分一两星的网友不在少数。许多评价的网友指出,来“北岸野生渔村”是被导游或者出租车司机带来的,店内的消费确实很高,两个人就餐花费可能就要千元以上。
 

  在某美食点评网站上,食客们也纷纷反映该店存在宰客行为,不少游客都遭遇了与陈先生相似的经历,“一点菜就是2000多。”、“价格贵,味道一般,真是被骗进去的。”、“如果自己掏钱千万别去,饭没吃好吓都被吓死了。”类似点评屡见不鲜。
 

  一个问题/
 

  到底是什么鱼类,动辄要三四百元一斤?
 

  鳇鱼,是鲟鱼的一种,主产于黑龙江水域,身躯庞大,一般体重50-100公斤,大者可达1000公斤,为大型食肉性鱼类,有淡水鱼王的美称。有媒体咨询哈尔滨当地多家主打鱼类消费的餐厅,得知鳇鱼每斤售价在80元至100多元不等,此外还了解到当地市场鳇鱼活鱼价为每斤几十元。售鱼者表示,鳇鱼并不是很稀有的品种。
 

  因为陈先生吃的几种鱼在市场上鲜见销售,所以无法通过实体店进行比价,只得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搜索发现,此次争议焦点398的鳇鱼在网络上的售价在115元/斤上下,仅有该店价格的四分之一多点。
 

  “不按斤买的,一份半斤也就60多元”,一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鳇鱼无刺、骨脆,最受顾客欢迎,“不知道这家店加了什么卖398元一斤,的确不是常规价格”。
 

  那么,陈先生吃的那几种鱼,价格到底算不算贵?就此,记者询问了几位做水产生意的老板。一位做水产生意的顾老板表示,鱼有养殖的,也有野生的,价格不同。“单纯从价格上说,是不是算特别贵不太好说”。
 

  【立即评】
 

  不一样的“天价”,相似的执法缺陷
 

  青岛“天价虾”事件之后,有关“天价”的新闻,总容易刺激公众的神经。严格说,该起事件,其实并非仅仅只是简单的“天价鱼”事件,而是至少包含两层争议。
 

  首先是,“结账时发现此前称重10.4斤的鳇鱼,变成了14.4斤”是否属实,也即店家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其次则是,单价高达398元/斤的鳇鱼,是否称得上违规“天价”。从目前事件的进展来看,当地相关部门已经确认,该店确实是“明码标价”,而至于店家是否在秤上做了手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然而,只要是明码标价就是否称得上是正当行为,仍存争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只要明码标价,我们也管不了”。但法律人士表示,经营者不标、错标、漏标或不按规定方式标价,或者标注的价格经查远超正常的市场价,也可被视作非明码标价,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即,如果证明398元/斤的定价确系远超正常的市场溢价,该店其实也算违规。
 

  从青岛“天价大虾”到这次哈尔滨“天价鱼”,天价现象难绝,固然反映了部分市场经营者的营商心态不正,但从事件中管理部门的表现来看,执法上的被动和执法标准的模糊,恐怕才是导致不正当的市场经营有恃无恐的关键原因所在。
 

  至少,由“天价大虾”事件中各执法部门的推诿卸责,到此次事件中管理部门“只要明码标价,我们也管不了”的回应,不免都让人看到了某种相似的执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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