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消保委获悉,春节期间,池州市东至县的郑先生回老家结婚。其间,伴娘在住宾馆时,熟睡中被老鼠咬醒。随后,郑先生和宾馆交涉,但因赔偿金问题双方发生争执。最终在东至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协调下,宾馆经营者同意赔偿受害者疫苗费和一间住宿费共计600元。
今年2月初,郑先生回老家东至县结婚,并将新娘家的亲友团安排住进了县里一家宾馆,其中一个房间住着伴娘和另一名亲戚。入住的第一天下午,伴娘就发现放在房间的一个苹果被咬出一个洞。大家怀疑可能是老鼠所为,于是向宾馆前台询问房间内是否有老鼠,并希望采取有关措施。但前台工作人员只是赔偿了损坏的苹果,并未采取其他措施。
当夜,熟睡的伴娘被一刺疼感惊醒,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右手无名指被老鼠咬伤。郑先生要求宾馆赔偿医药费并免除房费,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争执。
接到投诉后,东至县消保委介入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便邀请双方坐在一起商谈赔偿问题,最终促使宾馆经营者同意赔偿受害者疫苗费和一间住宿费共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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