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人有其靠亲子交往不能满足的独特的精神需要。
一是人际心理需要。人是群居的动物,人际交往需要是人的天性,离群索居是难以设想的。因而孤独是人昀难以忍受的苦难,人为的孤独是对人的昀大的惩罚,是精神苦役。人到中老年,子女成家立业,甚至各奔东西。此时老人心理上种种“空巢”的感觉,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空巢综合征”,其中昀突出的症状就是孤独感。所以,老人有强烈的人际心理需要。即使子女经常与老人在一起,也不能很好地满足老人的人际心理需要。因为亲子存在着代际差别,在我们的文化中,父母向儿女敞开内心世界的程度是有限的。所以,只有老伴是昀好的人际交往的对象。
二是性爱心理需要。我们不该再谈性色变了,性的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现在科学研究表明,中老年人仍然有性的需要,而且健康的夫妻性生活还有助于中老年人身心健康,益寿延年。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说的性爱不是单指狭义的性生活,而是说的广义的性爱,主要是指中老年夫妻在生活中的许多性爱交流的方式,如拥抱亲昵,彼此关爱,谈心聊天,都能满足性爱心理。所以,这主要也是一种精神需要。
总之,老人的精神需要不是儿女亲情可以替代的。所谓“少年夫妻老来伴”,这个“伴”,就是彼此相伴,来满足人际心理需要和性爱心理需要。所以,从心理学角度说,老人再婚是顺乎天理合乎人情的,对中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对家庭的和谐幸福,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都是一件大好事。一次,就中老年再婚话题笔者应约到一家电视台做嘉宾,一位婚姻介绍所的朋友说,许多再婚的老人回访时,都比再婚前精神焕发了,他们的子女也都感到心情宽松了。因此,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关心老人中老年的心灵幸福,为老人再婚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启迪之二:中老年再婚的心理障碍与克服尽管中老年再婚合情合理,还是有不少老人面对再婚,障碍重重。其中来自中老年人自身的心理障碍,是第一道难以逾越的关键性的障碍。
首先是认知障碍。
一是表现为婚姻道德自我评判的守旧。人的行为基本上受两个东西的制约,一个是法律,一个是道德。生活中更多起作用的是道德规范。道德规范的制约功能,是通过内化为人的道德信念而体现出来的。传统文化在留给我们今天还应高扬的传统美德的同时,确也留给我们不少至今还难以摈弃的陈腐的东西。陈腐的婚姻道德在中老年人的心灵深处还根深蒂固,形成自我的心理禁锢。当一些老人萌生再婚的念头时,首先难以冲破的就是内心的陈腐道德观念的自我心理禁锢,常常是强烈的自我道德批判而扼杀了追求中老年幸福的愿望。对陈腐的东西我们应该摈弃。因为道德规范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发展变化的。就婚姻道德说,从群婚制到今天的婚姻制度是何等的天壤之别?对中老年再婚的道德观念也是今非昔比。过去对中老年再婚认为是“老不正经”,今天则是“天经地义”。
一是表现为婚姻功能价值取向的片面。婚姻功能本来具有两重性:就种族发展说,婚姻有繁衍后代的功能,这可以叫做生育功能;就个体发展说,婚姻有康乐人生的功能,这可以叫做愉悦功能。中老年人在婚姻功能的价值取向上,至今还较多地倾向于单一的生育功能,以为子女成人,儿孙满堂,已经完成了婚姻的使命,人都老了,还再婚做什么?人家会怎么说?因而压抑放弃了再婚的追求。其实,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婚姻的后一种功能已经越来越得到强化。
其次情感障碍。
一是与原配偶的感情。特别是一些丧偶的老人,对原配偶的感情往往多是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感情体验,因而难以忘怀,难以割舍,而且还会心存疑虑:我再找个老伴不是对他(她)的背叛吗?其实,人的感情是具有兼容性的。“不忘老朋友,结识新朋友。”这句话正好说明这一点,也可以借鉴为再婚者的感情模式。
一是与儿女的感情。由于担心自己再婚伤害了骨肉亲情,也会形成心理障碍。其实,只要亲子相亲相爱,老人再婚丝毫不影响骨肉亲情。从现实情况看,那些支持老人再婚的子女也确实感觉到,既让老人找到了中老年幸福,又减轻了自己的心理负担,更好地表达了自己对父母的爱,亲情一样美好。
如此说来,老人面对黄昏恋,关键就看您自己了。在我们社会不断文明进步的今天,单身老人应理直气壮地追求自己中老年的幸福,要敢于冲破自我心理禁锢这道障碍。前面的故事中,黄老先生终于冲破了自我心理禁锢这道障碍。
我们祝福黄老拥抱自己中老年的阳光。
祝福更多的单身中老年朋友享有这样的中老年阳光。
祝福更多的单身中老年朋友能勇敢地理直气壮地追求这样中老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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