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权千里在莲湖公园晨练的时候结识了小他几岁的刘阿姨,两人相处的不错,一个人过日子已经好几年的权千里很渴望能有个伴,两人也开始商量结婚事宜,可这时候女儿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女儿眼里,刘阿姨的经济水平远远不如父亲,担心对方另有所图,女儿便劝说权千里不要着急与刘阿姨领证,“我女儿的意思是,可以负担对方的一切生活费用,住在家里也行,就是先不要领证,避免产生财产纠纷。”女儿的考虑并非全无道理,权千里有冠心病,身边的确需要一个时刻能够照顾的人,但身边不少老人在再婚后遭遇财产纠纷,也让老权心有余悸。
记者从新城区一家婚介公司了解到,目前在婚介所登记的中老年人,超过一半都提出只是希望保持同居关系,不履行婚姻手续。该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道,这种情况一是由老人的遗产问题造成,另外就是老人的健康状况,“在不结婚的情况下,一方患有疾病后另一方可以选择离开,这也是中老年人考虑的条件。”
专家建议
最好选择合法婚姻保障权益
非婚同居并不可取。这是陕西天语婚姻家庭服务中心院长陈凤山对这一问题给出的答案。
陈凤山表示,在非婚同居的关系中,女性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目前来说黄昏恋普遍是男大女小,女性的身体状况往往比男性好,在同居中女性也承担着照顾男性的角色,但缺少了婚姻关系的保护,在女性失去劳动能力后,很有可能无法继续被对方家庭接受。
但不可否认的是,如今也的确存在着利用空巢老人的心理骗婚的现象。陈凤山表示,在寻找另一半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婚介机构,对于萍水相逢的路人,不要过度轻信。“这其实也和子女平日对老人的重视程度有关,如果子女不经常看望老人,在面对陌生人的关怀时,许多空巢老人都会轻信交心。”在提醒子女们加强对父母的关心时,陈凤山也表示,如果老人真的确立了伴侣关系,子女也不要对父母的事多加干涉,觉得有不妥之处可以让父母同龄的朋友进行劝说。
而对于遗产问题,信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潇湘建议,在婚前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财产归属。“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注明名下财产种类、范围,尤其是财产的名称一定要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同时郭潇湘也提出,如果坚持保持同居关系,中老年人一定要事先查看对方的身份信息,不要碍于情面闭口不提,并且在同居生活中注意保护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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