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方案应有弹性可先从女干部试
2016-03-10 | 转载 字+
延迟退休渐行渐近。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的方式,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11月20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谈及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称,总的考虑是,根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小步慢走,渐进到位”。
因事关公众养老问题,延迟退休政策从酝酿、提出到推进,历经数年,引发各界持续热议,如今终于渐行渐近,只差“最后一公里”。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延迟退休方案经过几年时间的研究制定,草案已基本完成,等明年中央批准、向公众征求意见后,2017年将正式公布。
专家:方案出台需经三个阶段
延迟退休一事最早在2012年提出。当年6月,人社部负责人首次明确提出推迟退休年龄已成趋势,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此言一出,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当月,由人社部、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提出“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
尽管只提出“研究”,但因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这一时期任何一则有关延迟退休的信息,都会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2012年7月26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各界争议,提出“小步慢走”思路,表示拟针对不同群体诉求采取差别化策略。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渐进式延迟退休”提法浮出水面。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了延迟退休方案出台的时间表:争取2015年年内完成方案制定,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并在方案推出至少5年后再实施。
苏海南向记者表示,延迟退休方案(草案)经过几年的研究起草目前已基本完成,从起草到实施要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研究制定草案期;第二阶段是等待期,需报经中央同意后征求社会意见;第三阶段是渐进实施的跨度期,开始启动时,也不是一次到位,而是每年延长两个月或三个月,缓步推进,若干年后才全部到位。
据记者了解,延迟退休方案是由人社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相关部门,会同业内权威专家共同参与起草完成。按照尹蔚民部长提出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表,如果不出意外,延迟退休方案会在明年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三方面原因使延迟退休成为必然
3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显著变化,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已是大势所趋。尤其是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未富先老压力陡增,劳动力供给形势严峻。
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逾2.12亿人,占总人口比升至15.5%,据预测,这一比例在2050年将上升至38.6%。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约3个人养1个人,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显然,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和医疗都会带来巨大影响。
而我国现有的退休政策并不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政策源于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规定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1955年,女干部退休年龄被推迟至55周岁。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工人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工人为年满50周岁,女干部为年满55周岁。
从国际上看,延迟退休是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据统计,1989年以来,世界上有170个国家推迟了退休年龄。在经合组织的34个国家中,退休年龄都在65岁以上,并且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实行男女同龄退休。
除去应对老龄化,延迟退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国的劳动力数量急剧减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首次下降。其中,2012年比2011年净减少345万人,2014年比2013年减少371万人。如果没有及时必要的政策干预,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趋势将持续。
此外,延迟退休的第三个原因,是社保基金面临巨大压力。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11月20日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尽管按照李忠所说,今年前10个月,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超过总支出2100多亿元,绝大多数省份基金累计结余额都超过8个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确保当期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劳动力供给减少等状况的发生,未来社保基金所面临的压力也不会小。